二、各级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硬件建设参考方案
1.县级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
(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符合BSL-1实验室的要求。有条件的可建设BSL-2实验室。
(2)实验室总面积要求不低于200m2。
(3)实验室应分别设置有:接样室、解剖室、样品保藏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等。
(4)应配备的仪器设备有:酶标仪、自动洗板机、微量震荡器、生物安全柜、普通离心机、生物显微镜、恒温培养箱、纯水仪、酸度计、高压灭菌器、普通冰箱、冰柜、恒温水浴锅、干热灭菌器、通风橱、电子天平(1/千)、多道移液器、单道移液器等。
2.地(市)级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
(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符合BSL-2实验室的要求。
(2)实验室总面积要求不低于300m2。
(3)实验室应分别设置有:接样室、解剖室、样品保藏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和洗涤消毒室等。
(4)在配备县级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所应有的仪器设备基础上,还应配备有:PCR仪、电泳仪、凝胶电泳成像与分析系统、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Ⅱ级生物安全柜、组织匀浆机、涡旋混匀器、超纯水仪等。
3.省级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
(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符合BSL-2实验室的要求。
(2)实验室总面积要求不低于1500m2。
(3)实验室应分别设置有:接样室、解剖室、样品处理室、样品保存室、实验准备室、资料档案室、试剂室、血清学检测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病毒检测室、细菌检测室、寄生虫检测室、病理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菌(毒)种保藏室等。
(4)在配备地(市)级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所应有的仪器设备基础上,还应配备有:梯度PCR仪、荧光PCR仪、恒温振荡摇床、细菌鉴定仪、倒置显微镜、荧光显微镜、二氧化碳培养箱、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超低温冰箱(-86℃)、制冰机、电子天平(1/万)、电动移液器、自动高压灭菌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