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规划委员会医学实验室建设基本要求
(国威医药法[2016]第37号)
根据国发[2013]40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70号)的要求,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提出了以下要求:医疗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1 . 医学实验室的建立,对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
2.体检实验室是一个独立的医疗机构,主要如下:
A:独立法人,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经以上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司批准。实验室设计按不同专科,手术间又可分为普外、骨科、妇产科、脑外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烧伤科、五官科等手术间。由于各专科的手术往往需要配置专门的设备及器械,因此,专科手术的手术间宜相对固定。洁净实验室确保手术台洁净度达标,一般多采用垂直层流式效果较好 层流手术室是一个"正压"环境,其空气压力根据其不同区域(如手术间、无菌准备间、刷手间、麻醉间和周围干净区域等)洁净度不同要求而不同。实验室装修参与多个医疗重点课题的实验和临床研究,同时参加国际会议和国内重点峰会论坛,为当今的细胞免疫治疗和癌症/肝病患者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洁净实验必须控制实验室的洁净度,对新风进行过滤,使实验室达到一定的净化要求。其中排风系统是重点,对于保证实验室相对负压环境和有效过滤室内污染排风起着重要的作用。
3.各级卫生计划委员会应将医学检测实验室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
4。申请设立集团和连锁医疗实验室的,可以优先审批。
5.医学检验实验室应与二级综合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
6.作为国内建筑医学实验室的领导者,设计,施工,装修和装修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医疗发展[2016] 37号进行。